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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农业大学关于外单位人员进修研究生课程的规定

发布时间:2010-10-20 点击次数:

南京农业大学关于外单位人员进修研究生课程的规定
根据我校研究生培养与管理的有关规定,现就外单位来我校进修研究生课程事宜做如下规定:
一、外单位来我校进修研究生课程人员,应于每学期开学初持单位介绍信来研究生院缴付修课费用,办理选课手续并保存好手续存根。
二、外单位来我校进修硕士生课程人员,应是高等院校或科研单位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大学本科文化程度者;进修博士课程人员,应是高等院校或科研单位博士生或具有硕士研究生文化程度者。
三、外单位人员来我校进修研究生课程期间,应自觉遵守我校各种规定。
四、外单位来我校进修人员于全部进修课程结束后,到研究生院核清费用,开具成绩单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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