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、各实验中心(室):
学校联系南京市汇丰废弃物处理公司,将于10月底对我校实验室现存的有毒、有害废弃物进行集中处理。为保证此次工作安全顺利地完成,先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请各学院、各实验中心(室)按要求认真进行统计并填写实验室废弃物的名称和数量,以便向南京市环保局申请转移、处理。登记表请各学院、各实验中心(室)签字、盖章。(登记表可以在科学研究院网页上下载)
二、各实验室的过期试剂、EB溶胶和手套、有毒有害空瓶必须按有毒、有害废弃物进行登记。
三、为确保申报的准确性,各单位应严格按登记表的要求进行登记。
请各学院将《现存有毒、有害废弃物情况登记表》于2014年10月 16日前报科学研究院实验室与平台处实验室科(行政楼A306),按时申报的院、中心(室)我们将及时通知具体处理的时间、地点。
联系电话:84399009
科学研究院
2014年10月11日